维修责任谁承担?
日期:2024-10-05 浏览:34 发布:法律服务网
租户的租金每月1000元,租户说房间空调坏了,自己请师傅修了一下,用了550元,合同约定维修该租户负 责,请问租户说的维修费用到底该谁承担?
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,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:
您好!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:“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: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”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(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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