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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导致离职问题

日期:2024-10-18 浏览:39 发布:法律服务网

老师您好,公司在用工前三个月(包括实习期)未为我缴纳社保,而是自签订合同后第三个月起才交,对此我是否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?如何写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?十分感谢


根据您的描述,我们给予建议如下: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以及您的陈述,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您可以在网上查找模板书写。
法律服务网平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,若要采取行动,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。如有疑问,欢迎进一步咨询。感谢您对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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